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醉驾的规定

醉驾的规定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二、量刑标准
  
  关于量刑标准问题。在醉驾案件审理上,各级法院对醉驾案件普遍采取了整体从严的做法,特别是酒驾情节严重从严惩治,比如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醉驾后发生逃逸的,醉酒程度高的,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醉驾”行为的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
  
  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看了醉驾的相关规定后,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论经过三年还是五年醉驾案底都是不能被消除的。所以,如果不想您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污点,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犯法,不要酒后驾车更不要醉酒驾车,这也是为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重庆在得到不断发展地同时也让老百姓面临着国家要收回特定地区土地的决策,所幸国家为了公平和保护公民的基本土地利益而会......


·委托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委托人的义务都有哪些?在建立委托关系之后,一方作为委托人而另一方则作为被委托人,被委托人需要在委托人委托的事项范围内帮助其处理相应的事情。而此......


·履约保证金的咋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咋收取一、收取主体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交付给谁没有明确规定。从表面上看,履约保证金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似乎应该由采购人收取,......


·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多少年?
      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多少年?一、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多少年中国刑法有期徒刑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五年,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二十五年。《刑法》第四十五条......


·商标无效处理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处理期限是多久?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一、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调整内容1、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提高今年7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我省......


·刑事责任一般拘留多久?
      刑事责任一般拘留多久?刑事责任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最长不能超过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


·一、劳动关系形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关系形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


·中国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中国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


·右腓骨下段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
      劳动者因从事工作有关的事务受伤且经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相较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在立法时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