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孩子的抚养权对于父母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权,实际上就是确定了孩子日后跟随哪一方进行生活,当然另外一方他拥有探视的权利,现实中很多人对于抚养权并不特别了解,他们想知道,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问题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二、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首先在离婚判决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他肯定是有一个基本原则来进行支撑的,这个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其次就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孩子比较年幼的,可能会判决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3、该指......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抗辩权一般都出现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抗辩权的内容,而且合同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开始工作前除了对劳动合同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外,还需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是否得到保障进行考虑,如果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眼睛等部位受伤的......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方式有哪些?
      父母虽然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父母可以依法行使探视权。但是离婚后也常因一方的阻挠,妨碍了另一方看望子女,产生了很多纠纷,严重时就......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骑缝章就是为了防止换页特意加盖的,但是没有骑缝章的话不影响法律效力,合同依旧是成立的。合同和总公......


·解除劳动合同不付工资违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付工资违法吗?单位出现这种情况是就违法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


·工伤鉴定8级赔偿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工伤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首先工伤对用人单位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不断强调之下,用人单位本身也十分关注员工的工作安全问题......


·如何打离婚官司,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花多少钱?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会由于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这个时候就只有打官司来解决了。那你了解该如何打离婚......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关于重婚的规定是婚法46条规定存在着重婚的状况,那么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


·北京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北京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


·年高温费上海是怎么规定的?
      年高温费上海是怎么规定的?1、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