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

当我们急需用钱的时候,我们会想一些方式来筹钱,跟亲朋好友借钱、刷信用卡、跟信贷公司借贷、住房抵押贷款等等。如果是一笔比较大的资金,考虑到保障问题,很多人可能会选择银行抵押贷款。之后还清贷款后,这就会涉及一个他项权证取回的问题,那么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一、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他项权利证,是房产部门下发的,一般都押在抵押人贷款的银行或者民间借贷者那一方,以确保债权人的资金保证和安全。房子的权利人就变成了银行或者民间出资者,抵押人无权独自对房子做任何处理。二、他项权证取回:(1)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2)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相关条列可以看出,土地抵押只是向银行或者其他抵押贷款机构提供一种未还款前的保障,而不是把房产变卖,所以抵押人只要在抵押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好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受害人可能因为交通事故而出现伤残的情况,那么就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从而获得与伤残等级相匹配的赔偿。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一、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并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协议认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


·公诉处加强审查起诉的方法有哪些?
      一、公诉处加强审查起诉的方法有哪些?一是严把程序关。将受理、审查、退补、提起公诉、不起诉等程序进行分解细化,内勤和承办人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对案件......


·长沙自建房拆迁违章面积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长沙自建房拆迁违章面积补偿怎么进行的?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


·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
      一、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可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派遣工工伤由谁承担责任?
      派遣工工伤由谁承担责任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伤请求赔偿的,因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同,最容易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规定......


·微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朋友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好事
      微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朋友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好事者利用微信平台传播一些不实消息,甚至公然的发表一些造谣诽谤他人的文章,其行为令人......


·强奸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客观方面属于构成要件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就要从这四方面入手分析,看是否一一符合......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一、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主要为六种: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