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对损害他人财产罪量刑处罚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自然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应该如何对损害他人财产罪量刑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如何对损害他人财产罪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节”,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刑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刑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刑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要是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往往是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来定罪。自然实际量刑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刑法》中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跟他人起争执时,如果争到脸红脖子粗可能会互相动手,结果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死亡。但是,因为行为人自己是......


·请求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


·哪些情况,劳动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劳动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遇到哪些情况,劳动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呢?(一)《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


·技术中介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责任
      一、技术合同委托人的义务:  1、阐明所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性能、技术标准及要求达到的程度;  2、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信息......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我们整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告诉......


·偷窥犯罪吗,犯罪的话怎么处罚?
      一、偷窥会犯法吗?  偷窥,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但是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如果要求赔偿,多是民事赔......


·父母离婚后女儿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后女儿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


·医疗损害构成条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存在医患关系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


·司法鉴定要多少时间?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的时候,如果人们要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要做一些司法鉴定。但是司法鉴定要多少时间呢?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问题的答......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税怎么交?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税怎么交?法定继承遗产税目前在我们国家并不需要进行缴纳。具体的房屋及程序要按照房屋价格评估的2%收取继承公证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