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军事永远都是一个国家能够防卫其他国家不法攻击的重要资源,尤其是国家会利用各种人才来研究那些威力足以威慑其他国家的武器作为后盾,但是其他国家可能会派遣一些人到我国偷窃军事秘密。那么,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担负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恶劣;获取了重要的或大量军事秘密;从作战、机要、保密、军务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情节特别严重,如获取大量的或者重要的军事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认定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法条竞合问题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问题,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因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轻,所以应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而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如果是在战时将非法获取的军事秘密又故意泄露的,因战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重,所以应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而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三)以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方式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定罪
  
  军队的许多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本身就包含需要保密的内容,如性能、构造、成份等,是军事秘密的载体。为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其行为同时触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律规定定罪。
  综上所述,如果国家发现了公民在为其他的国家从事窃取军事秘密的不法活动就会被认定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而被处以刑罚,而具体的处罚就由上述规定作为基准在结合实际的危害程度来增加适当的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担保贷款如何办理一、担保贷款如何办理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


·假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假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一、假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什么?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主要规定如下:第一条......


·冰雹砸车保险赔吗,如何理赔?
      冰雹砸车保险赔吗,如何理赔?汽车是现代出行的普遍方式,家家户户都会选择购买一辆车代步出行。汽车也是消费品,损坏的修理要大量金钱,所以汽车保险......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怎么办?
      一般而言,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询问当事人以及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可确认当事双方应付责任,责任方按责任大小进行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68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68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


·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和就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了,其实不然,确认劳动关系有很多很复杂的步骤。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司......


·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创业的时候有很多人首先考虑到的都是创办独资公司,因为独资公司并没有对于注册资金有任何的限制,但是独资公司法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肯定也是相对的,......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而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也经常引起争议,一些人认为自杀属于自杀者本身主观决定的行为......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债券上市的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