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股份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募集股份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一 私募与非法集资“私募”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发行注册手续,从而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注册费用;另外,私募发行多由发行者自己办理发行手续,自担风险,从而可以节省发行费用。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 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 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 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一般来说,具有以上四个特征的集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但判断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2-二者具体表现方式的区别(1)募集方式。私募企业只能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不得公开宣传、公开推介。而非法集资惯常采用公开宣传、推介的方式引诱投资人投资。(2)募集对象。私募基金仅面向特定对象,投资者是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而非法集资主要面向社会公众。(3)投资额最低标准。我市明确规定了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人的投资数额最低标准,机构投资下限1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投资下限200万元人民币。而非法集资不设投资门槛,所谓“来者不拒”。(4)风险承担方式。私募基金的募集人与投资人是利益风险共同体,募集人必须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而非法集资的募集人往往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提示,向投资人许诺高额利息或固定收益回报以诱使投资人出资。(5)投资人数。股份制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公司制和合伙制不得超过50人。而非法集资的投资者人数没有上限,涉案人数达到数万人的不占少数。3-联系:目前私募中常见的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募集过程中宣传范围与宣传对象失控、一名股东或合伙人持有多人资金的代持股行为、变相允诺给付回报、违规管理使用基金、隐瞒风险及虚假披露信息等五种行为方式。4-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针对上文内容进行解析可以看出,关于募集股份非法集资有何区别该问题来说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解答。从相关法规当中可以看出,募集股份的主体为股份,非法集资的主体则较为广泛,除此之外,对于募集股份和非法集资的规定范围也不同,处罚标准也有所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关于商标的相关事务,对普通人来讲都是比较专业的,尤其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办理才好......
·刑拘未批捕是37天放出还是38天
一、刑拘未批捕是37天放出还是38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是37天,也不是38天,应该是44天。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我国的合同法有规定,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而言,如果出现约定的金额少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这种情况,那么受损失的......
·民事诉讼撤诉再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民事诉讼撤诉再起诉法院会受理吗一、民事诉讼撤诉再起诉法院会受理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
·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材料?
在我国劳动者在劳动时需要和所在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劳动双方由于没有必要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
·刑事案件怎么上诉?
刑事案件怎么上诉?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通过原审法制院提出上诉的途径来进行维权。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
·刑诉法诈骗的管辖地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是用来监督办案程序和法庭审判程序的,如果具体到当事人所犯的罪行的话,承担的法律后果法院审理的时候还是要参照刑法进行的。就比如说诈骗案件......
·对方不同意离婚提起法院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对方不同意离婚提起法院诉讼需要什么条件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提起法院诉讼需要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
·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
很多人对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这两个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混为一谈,混淆概念。为此我们帮您整理收集了关于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关知识和材......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哪些?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做投资的人越来越多,炒股作为投资理财的一种捷径,自然被投资者所接受。想通过炒股来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