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案件梳理

案件梳理
  
  武汉交警 通报,6月15日1时31分,驾驶员王某强(男,26岁)驾驶鄂A60ZQ1号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沿江岸区沿江大道南向北行驶至三阳路路口时,先后撞向在其前方停候及对向行驶的5辆小轿车,造成其中两车起火燃烧,致车上1男一女两成人死亡、1人烧伤(目前无生命危险),其它车上共有3人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派交警、巡警、消防人员到达现场,送救伤员,处置起火车辆,并控制肇事司机王某强。经对王某强抽血检测,其已涉嫌醉酒驾驶。
  
  目前,江岸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强依法刑事拘留
  
  汉口沿江大道三阳路口发生惨烈一幕:一辆轿车追尾一辆的士后失控,与对向行驶的四辆轿车连环相撞,其中两辆轿车起火燃烧,两人不幸身亡,四人受伤。
  
  武汉晚报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沿江大道三阳路段全部封闭,十几名消防官兵正在对路口处两辆燃烧的轿车灭火。记者注意到,另外有四辆轿车不同程度的受损,分别停在路中,马路上散落着大量的汽车部件碎片。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4、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说明武汉醉驾起火案件驾驶员的处罚结果,可以看出处罚的结果也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们不仅要为了保护各位驾驶员的自身安全,也是为了防止酒驾后损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我们每一位驾驶员都要做到酒后切勿驾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了吗?
      未婚生育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所以国家会对违规生育子女的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很多人因为支付不起昂贵的社会抚养费而隐瞒生育子女的事实,却导......


·继承人代写遗嘱是否有效?
      继承人代写遗嘱是否有效?继承人代写遗嘱是有效,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和规定
      如果对交通事故的判决不满意即可申请行政复议,随后相关单位就会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审查和决定,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当然了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不是必要的文件,必要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三种是申请专利必备的条件,如一样不符合都......


·劳动关系备案申请书怎么写,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劳动关系就已经确定,不需要备案,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后案情较难处理,所以......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一、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


·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
      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一、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在法定解除中......


·期间费用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期间费用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期间费用是指那些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这些费用确实为赚取利润而发生,但又与特定的收入没有直接关系,......


·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是哪个机关
      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是哪个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但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中国对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