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赠与合同的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同时也规定在一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合同法》之所以将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是为了实现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障受赠人利益的需要。因为如果将赠与合同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则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可不受任何约束。不仅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会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而为接受赠与所作出的准备、付出的花费得不到救济,这对于受赠人显然不公平。所以赠与合同应为诺成性合同。同时也为了顾及赠与人的利益,允许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赠与物权利尚未转移,即对动产而言赠与人尚未交付,对不动产而言赠与人尚未办理登记;二是非经公证之赠与以及非具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之赠与。依我国台湾地区多数学者之见解,赠与之撤销以赠与合同完全成立即生效为前提,在意义上相当于合同的解除权。由此可见,赠与的任意撤销制度的存在以赠与合同已有效成立及赠与物尚未交付或办理登记为基础。因此,只有在赠与合同具有诺成性的前提下,才有任意撤销制度存在的必要。反之,如果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则因赠与物之交付或办理登记与赠与合同有效成立必须同时发生,任意撤销制度不可能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赠与的任意撤销制度本身就是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最直观的标志。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该撤销之所以有“任意”之名,在于对于非经公证之赠与以及非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之赠与而言,在赠与物权利转移前,赠与人无须任何理由,即可撤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


·企业在职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企业在职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什么一、企业在职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赌博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而其中也有一些罪名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但实质上却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如赌博罪与诈骗罪。但这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酒驾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酒驾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


·消防验收意见书应该如何申报
      一、消防验收意见书应该如何申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


·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这个词语是一个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又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它和专利连起来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中的专利,那么合同中的专利也可以买卖......


·分包合同约定管理费有效吗
      有效。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的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有效的。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


·如何理解离婚协议
      如何理解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如果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话,自然是好事。但被判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就会被撤销缓......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怎样的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


·盗窃罪新刑法的解释内容是什么?
      盗窃罪一直是《刑法》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盗窃罪的定义、定罪也随着新《刑法》的出台有所调整,特别是对于被盗数额的认定,是许多人关注的话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