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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区分,根据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关于怎样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有疑问,土地使用权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怎么样的?
  
  一、怎样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了不同用途土地使用的最高年限,同时该《条例》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即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能够使用的土地年限不是从转让之日,也不是从开工之日重新计算,而是将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之后的剩余年限。以该问答为例,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转让时已使用(已经受让土地后非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仍视为使用)7、8年,则新的受让人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3年或者32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国务院《条例》还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没有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起算,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参考文本大都约定“土地使用年限从出让方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但何为交付,交付标准等,参考本文并无统一表述,实践中,土地出让合同对此常常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有的约定出让方交付土地应当完成“三通一平”(还有“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如果没有明确的交付标准、交付方式的约定,土地使用年限的起算就会成为问题。因政府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土地不能如期交付或者因不具备开工条件而长期闲置的情形并不少见。从基本的公平原则和土地出让年限规定的本意来说,土地使用年限应当从受让人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起算。因此,若因政府原因不能按时交付土地或者交付土地不符合条件导致使用人不能实际使用土地,则土地使用年限应当从实际具备使用条件之日起算,而不应从原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起算。
  
  二、土地使用证转让.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具体有哪些呢?
  
  一般的过户指的是转让,费用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
  
  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
  
  契税:销售价的3%
  
  交易费:一般数百元
  
  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
  
  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给土地评估公司,可讲价)测量费(给测绘部门,如果原来有准确的数字化图应该可以免,各地要求不一)。
  
  如果是继承,则是1元/平方米(这个各地规定也不一致)。
  
  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首先,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准备这些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你们一起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产权证和土地证。)对符合条件的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税费(税费的关系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证过户大概流程: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需带相关证件),房管局在将你们的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将会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关于怎样确定土地使用年限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土地使用权证是具有非常大的意义的,但是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证书是不一样的,所以您要区别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还有房地产证的作用,土地使用权证是有一定的年限的,所以到期之后应该尽快的进行办理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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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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