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 ,(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存疑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存疑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虽然,法律规定
      虽然,法律规定必须要到法定的年龄职工才能退休,但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职工可能会选择内退,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些相关费用的支付问题,那么按照我......


·工人受伤在工地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双方协商
      工人受伤在工地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双方协商,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首先,应当确定向哪个单位申请工伤......


·辨认笔录模版是怎样的?
      为了减轻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的负担,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找出足够的证据,如果发现有需要辨认的笔录时,需要按照辨认笔录模版进行......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新婚姻法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婚姻......


·如何检索产品是否侵权,需要检索哪些方面?
      如何检索产品是否侵权,需要检索哪些方面?检索产品是否侵权可以自行检索,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进行检索。需要检索的方面包括:该产品是否有质量......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一、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


·一、房屋买卖合同撤销与解除区别有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撤销与解除区别有什么?(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


·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旷工形式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


·内部承包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内部承包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