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如果说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发生耽误了你的工作,这是有误工费的,那么在交通事故中农民务农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呢?农民作为一个没有固定收入的群体。他的计算标准是不适合,有收入的人不一样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偿误工费时,要解决的二个问题是: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和计算标准,将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标准所得的金额即为应赔偿的误工费。对于误工时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根据医院所出具的诊疗证明(休息证明)来确定,或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则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如果能证明实际的工资收入标准的,由应以实际工资标准不计算依据;2、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有些地方的法院,在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收入标准的情况下,规定有统一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当事人可按当地法院规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中农民务农误工费的标准。若是无固定收入的人,应按照其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农民那恰恰就是,无固定收入的人,所以呢,他们需要,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然了,当事人如果说无法举证洗衣收入的标准,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标准计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在我国执法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我国的法律条文对执法机关也是有着相应的法条来进行约束的。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不可以被进行滥用的,比如说在我国......


·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要件,但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根据情况判断,比如......


·园林土地无偿使用合同如何书写?
      园林土地无偿使用合同如何书写?一、园林土地无偿使用合同如何书写?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搬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搬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房屋搬迁补偿方式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搬迁补偿方式有三种形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1.货币补偿......


·婚前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规定的
      婚前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营性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


·当今社会许多人从事的是高位高压工作
      当今社会许多人从事的是高位高压工作,不少人为自己的岗位因种种原因出了意外,那么工伤鉴定是不是全部由单位负责呢?单位在这这个中间有扮演着怎样的角......


·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认定工伤决定书;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诉讼离婚需要花费多......


·浙江省关于醉驾的规定有哪些
      浙江省关于醉驾的规定有哪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一、关于道路的认定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