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害人受到一定的伤害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东营地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的算法是按照国家的标准以及要求分时间、收入、自身经济情况、以及护理的登记来分类计算的,并不是一概而论的。对于赔偿的问题都应该是分类分情况去处理的,国家的法律是不会规定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的,毕竟很多时候地区和经济的差异会有所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跟单托收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跟单托收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一、跟单托收的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托收这一做法,相对来说,对出口商较为不利,因为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全......
·国有企业改制申请书应该怎样写
国有企业是指我国的企业是由国家进行运营和投资的一类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相关的国有企业改制申请书,应根据企业的......
·北京加班新标准是什么?
北京加班新标准是什么?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
·离异怎么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
对于夫妻离异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那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及要由法院判......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
·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几种
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几种一、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恶意抢注商标的维权措施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维权措施有哪些?在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
·拐骗儿童案判刑多少年?
拐骗儿童案判刑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