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肥市回迁房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肥市回迁房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
  
  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回迁房买卖注意什么事项?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2、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
  在我们国家回迁房如果进行买卖的话,它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当然如果取得了产权证书的话,那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仍然会涉及到抵押贷款,户口落户米系列的相关问题,所以一定要慎重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被告不接受传票也能开庭,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是:(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按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有能力支付工资但不肯给,接到劳动部门决定后还是不给,一旦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即......


·车辆违章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
      车辆违章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1、交通队处理违章:去交管队是最为传统、稳妥同时也是耗时最久的处理违章的办法,没有之一。您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证明该房屋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证明该房屋还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证明该房屋就不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一般会买一套房子作......


·公安部门遗失物不立案对吗
      公安部门遗失物不立案对吗,遗失物能不能立案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因为自身的马虎丢失一些东西,一般情况下如果东西不怎么贵重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不再找回......


·起诉离婚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流程
      仲裁立案后,就等开庭了,如果单位联系不上可以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


·一、醉驾肇事逃逸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醉驾肇事逃逸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有自首情节的话可以从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幅度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具体应用法律......


·重婚与同居有何区别
      重婚与同居有何区别?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风险有哪些?风险有人身风险、行使权力受限制的风险、当事人所带来的风险以及公检法机关所带来的风险。1、辩护律师人身权益易受侵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