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无论如何,出卖人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买卖合同中存在很多标的物欺诈的情形,那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欺诈有哪些
  在标的物上做文章从来是利用买卖合同进行欺诈的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法之一。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1、以假充真,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以假冒伪劣的商品代替优质的、正宗的商品,隐瞒商品存在的瑕疵,是这种欺诈手法的主要表现。2、虚构根本不存在的标的物,买空卖空。诈骗方虚构自己并没有的标的物,引诱被欺诈方与之签约以骗取货款。在实践中,卖方与买方在签约时并不一定就拥有合同标的物,如正在生产中的商品,但卖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在此类合同欺诈中,卖方未拥有标的物也没有拥有标的物的迹向和可能,主观上也不存在将标的物在合同期限内交付的意愿。3、出售既非自己所有的,又未取得所有者的委托的商品。4、出示高质量的样品,而在履行中以伪劣产品代替。5、谎称自己的产品是“专利”或“名优特新”产品,利用对方对技术认识的欠缺骗取高额价款。
  二、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1、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部分,是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当事人履行买卖合同的基本依据。不管是工矿产品买卖合同,还是农副产品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的买卖合同,它的条款内容总是围绕实际买卖合同的种种条件而生的。从形式上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首部、本文和尾部三个部分。2、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必须写得清楚明白,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异地签订的买卖合同还必须写具体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一旦合同当事人一方使用了欺诈手法,这也可以成为追查不法分子的一条线索。3、买卖合同的本文包括标的物条款、质量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交货条款、验货条款、结算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处理条款等。对上述条款,应在合同中慎重审查,力求完备,并用准确清晰的文字予以表述。例如:数量条款,主要审查数字,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签约时力求完备、周祥。4、买卖合同的尾部,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等内容。买卖合同签订前的防欺诈进行的审查是对买卖合同签订的主体的审查,而买卖合同签订时的防欺诈进行的审查则是对买卖合同实质内容的审查。这一阶段防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审查合同相对来说比较专业,建议买卖合同当事人请专业的合同方面的律师协助审查,更好地防范合同欺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儿媳妇需要在放弃继承权吗?
      儿媳妇需要在放弃继承权吗?1、儿媳妇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计算。1、认定员工......


·处于哺乳期离婚诉讼怎么写?
      处于哺乳期离婚诉讼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文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被告:陈某,男,汉族,某......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仲裁书由仲裁员签名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这就意味着仲裁庭虽然是案件的具体审理者,但裁......


·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属于亲告罪吗?重婚罪属于亲告罪的,因为重婚类型的案件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害人自己来向法院进行诉讼的话才会来进行处理的......


·口头合同的成立时间啥时候
      口头合同的成立时间啥时候一、口头合同的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


·没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吗?
      当你买房子或汽车时,你需要先付一定的押金,但有些人只有在付了押金后才能拿到收据,而不签署任何合同。所以他们担心收据的法律效力,担心它不会生效......


·一、如果发生醉驾多久放车?
      一、如果发生醉驾多久放车?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