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事人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出现一些纠纷,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协商处理,那么出现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在诉讼中会要求双方都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据就要进行司法鉴定来鉴别真伪,有人就问询问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原告被告都不申请司法鉴定法院还会鉴定吗?
  
  民事诉讼最高法院专门制定了《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第十五条规定了人民法院自行依职权调取证据的两类情形,除此之外要调取证据必须要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法院不得自行调取证据。这两类情形一个属于实体上的,一个是程序上的,分别是:
  
  1、涉及有可能损害国家、社会或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
  
  2、涉及回避、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于实体无关的程序性事项,其他情形只有当事人申请法院才能调取相关证据,这是因为,民事诉讼不像刑事诉讼,实行的是国家利益主义,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当事人负有对其诉讼主张举证的义务,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法院则只居中裁判,不得行使当事人的职权,不应代一方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因此,如果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是不应自行依职权决定对证据进行司法鉴定的。
  
  二、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及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
  
  为了有效地保障和规范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上所从事的鉴定活动以及鉴定人能够及时、顺利地开展鉴定活动,新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应当根据鉴定人的要求,将其掌握、控制的所有对鉴定活动的开展所必需的物件材料或其他相关资料交予鉴定人。这种交予鉴定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向法庭提交,因为,鉴定人从事的鉴定活动是法庭从事案件审理活动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有关当事人必须及时提交,否则会妨碍这种证据调查活动的开展。鉴定人是以其特别知识、经验、技能而进行直接发问,自然较之于缺乏这些相应的知识、经验、技能的法官的发问,更能切中主题、符合其鉴定的需要。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根据案件事实材料,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进行研究、分析和鉴别活动的结果,具有独立性。由于鉴定意见是应用专门知识所作出的鉴别和判断,具有专门性、科学性,有着特殊的证明作用,往往作为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有力手段。如对书证、物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的真伪,都可借助有关专门鉴定来加以分析和判断,并且得出相应的结论。为此,在形式要件上,根据新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这也是鉴定人的义务,是有关鉴定意见产生了预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吗的问题,在进行法律诉讼时,如果无法判定有关的证据,那么就要通过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诉讼的当事人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也要先了解对方的资质和相关信息,避免出现司法鉴定无效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行贿金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


·什么情况下才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才支付代通知金?1、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如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代通知金;2、部分地......


·驾驶人员酒驾羁押哪里?
      驾驶人员酒驾羁押哪里?驾驶人员酒驾被拘留在拘留所,酒驾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


·判刑后罚金可以不交吗
      判刑后罚金可以不交吗一、判刑后罚金可以不交吗判刑后的罚金不交不行,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一般情况下必须要交。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在行政诉讼法种有规定,如果有对起诉的行政行为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公司法人,是可以当作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


·无权处分的追认的方式有哪些
      无权处分的追认的方式有哪些?根据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只有民事主体具有处分权才可以处分动产或者不懂产,否者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可以主张无权处分的......


·绩效工资包含周六加班工资吗?
      绩效工资包含周六加班工资吗?1、绩效工资一般是不包含周六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绩效工资通常是不含加班费的,绩效考核......


·一,当事人和德国人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处理
      一,当事人和德国人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处理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正本提单有几份?
      正本提单有几份?提单上经过承运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这就是正本提单的严格之处。进出口贸易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如海关,运输公司等,这......


·一、合伙型基金财产分配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型基金财产分配方式是怎么样的?在本金优先返还模式下,基金并不是就单个项目来进行利润分配,而是将所有项目的利润进行统一计算。二、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