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聘员工补偿代通知金需要同时支付吗?

解聘员工补偿代通知金需要同时支付吗?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
  
  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解聘员工补偿代通知金需要同时支付吗,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叁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叁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叁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除等诸多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含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同时其范围更为宽泛。
  
  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月数跟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有关。员工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之后一年按照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代通知为固定的一个月,而经济补偿金则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塬则。
  
  3、计算基数不同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叁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叁倍封顶限制。
  
  比如一员工月薪五万元,在给此员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适用的基数就不应该是五万元,而应该按照北京市市平工资的叁倍进行封顶计算,即12603元;而此员工的代通知金则应该是五万元,不应该受叁倍封顶的限制。
  
  在之前培训现场所做的调研中,发现最少有30%的HR会选择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以员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所以会选择这一错误的答案,其塬因就在于混淆了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这两个概念。
  
  在职场中如果您没有犯什么错误,公司要解聘你,您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基本权益。一定要让公司赔偿补偿和代通知金,两者不是一码事,是可以同时并存的。以上是对“解聘员工补偿代通知金需要同时支付吗”做出的详细整理,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物价之高的现在能够在成都积攒足够的财富购买房屋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即使在实际真正购买了房屋之后也并没有真正地在法律上被认定其房屋就属于自己了......


·按照规定公司非法集资怎么处罚
      许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以及项目正常运行的需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经营者都能负担起数额庞大的资金,也并不是......


·高价卖一次性口罩要怎样处罚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主要是: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特征:主体是一......


·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
      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一、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行政......


·陕西省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再加上二胎政策的开放。作为中间力量的父母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同时,还有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原因最终选择了离婚。那么,关于这些......


·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


·以侵占婚姻无效是诉讼案件吗?
      以侵占婚姻无效是诉讼案件吗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


·何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何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一、交通肇事罪的三类情形1、犯罪情节一般的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


·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您进行商务谈判签合同的过程中,时常能听一些词像是要约、承诺、要约邀请等等,这些词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很常用,如果不是特......


·离婚怎么申请探视权时间?
      离婚怎么申请探视权时间?1、行使探视权——协商方式,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