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现下非法集资也真可谓是无孔不入了,在民众对于房地产相关政策都草木皆兵的情况下,有些人就打着以开发房产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谓的房屋预售或者告诉民众共同团购的话可以优惠等这些形式本质上有可能就是非法集资的圈套。而且,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也就是包括一房多卖或者所谓的分割销售等。
  
  
  一、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
  
  
  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
  
  
  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关于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的这个问题,在以上文章当中简单的给您进行了分析。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我们相信有很多人在生活中是听到过类似的噱头的,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还是比较鲜明的,现在还有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众筹买房等这些宣传手段,您有的时候不能对于房子一味的关注房价上面的优惠形式,房产领域的非法集资就是利用了某些受害者的这种心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提前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怎么办?
      提前离职确实属于违约,劳动者提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确实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1、离职时公司要求赔偿......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一、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独资企业一般是指那种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当然这里的股东就包括了自然人和企业。我国以前比较常见的独资企业是国有的......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权?
      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合同法》第......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什么?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什么?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步过渡阶段,并......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能做遗嘱吗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能做遗嘱吗一、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能做遗嘱吗?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不能做遗嘱,婚内财产约定和遗嘱的区别是: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法律规范,对于那些不再适用的规定也会加以修正。租售同权政策就是新颁发的一项规政策......


·离婚协议书时效是多久
      关于离婚协议书时效的问题,其实也就是离婚协议书有效期的问题。那么离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一般会管多久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刑诉法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签字是否受影响
      可能在生活当中历经过工伤认定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些比较重要的材料和证明。有些时候可能在申请工伤认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