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对于我国来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经济发展,国家也是严重的禁止这种行为发生,但还是有人利用各种手段去骗取别人的钱财,那么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就要看案件的严重性,如果只要简易的程序大概就是二十日左右,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差不多要几个月的时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非法集资罪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 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非法集资从犯一般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集资对于我国来说是重罪,如果一旦发现的话,必定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但非法集资还是要根据案件来做定夺,不同的案件就有不同的处理手法,因此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什么时候开庭,所以,对于非法集资一定不要参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怎么分配比较好?
      一、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怎么分配比较好?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


·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
      饭店不让客人带自带酒水不合法。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消费,有自主决定是否购买餐饮企业酒水的权利,经营者利用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


·在失信名单的夫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影响离婚,但是如果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离婚也要共同承担。所以离婚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


·企业问私人或股东借款合法吗?
      企业问私人或股东借款合法吗?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


·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可诉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疾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不公平的现象总是时有发生,对于工伤的认定总是存在这单位不受理申请的,或者是......


·民事案由-产品质量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民事案由-产品质量纠纷应该怎么解决?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都是可以处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的方式,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约......


·男方如何要求变更抚养费
      男方如何要求变更抚养费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


·什么行为应定玩忽职守罪
      什么行为应定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


·1、主贷、次贷有讲究
      1、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


·一、驾驶人员醉驾的车辆会被记录么?
      一、驾驶人员醉驾的车辆会被记录么?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档案材料不能消除。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