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深户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材料?

一、深户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材料?
  
  成为深户后在深期间的养老都可补缴。
  
  办理流程
  
  个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中国、农业、工商、建设、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折或卡。(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补缴业务。
  
  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实际最低缴费年限15年。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三、深圳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规定
  
  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应缴费期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总额而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最高不超过3。
  
  综上所述,深户社保补缴可以说需要准备的这些材料都是非常的简单的,如果就拥有深圳的户口,那办理社会保险的补交并没有您想的那么多繁琐。另外有些人所谓的补缴是感觉自己以前从来就没有买过养老保险,可是这样的情况是只能往后交的,在深圳个人补交社保也会产生滞纳金,在办理社保补缴业务的时候就知道具体的收费标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协助组织卖淫罪主观要件有哪些内容?
      协助组织卖淫罪主观要件有哪些内容?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进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


·上海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上海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上海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土地入股合作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浅析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是怎样的?
      浅析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遗失的东西被另一个人占有,这时我们是否有权利追回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大部分......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一、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上诉状上诉人: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上诉人因......


·一、交通事故评十级伤残赔偿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十级伤残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如下: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如何订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如何订立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有权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收取相应的出让金,这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


·个人租房网签备案怎么办理
      个人租房网签备案怎么办理1、自行成交: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2、办理材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