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是必须要尽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这里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是说 ,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母亲不尽抚养义务,那么作为父亲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母亲给予孩子抚养费,因此,对于当事人就要清楚母亲没尽抚养义务应该如何处理?这样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费,也才能给予孩子一个交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证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其实,要结婚了,对......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
·女方的嫁妆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女方的嫁妆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一、嫁妆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
·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
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股权质押登记,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步骤,......
·一、工伤赔偿官司要打多久?
一、工伤赔偿官司要打多久?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特殊情形下最长可以达到15个月。既然已经做了伤残鉴定,如果已经到法院立案的话,法院会......
·债务人失踪后的债务怎样归还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而使讨债的难度相对较大,对于此类债务的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那么,在法律上,若债务人失......
·商标到期未续展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到期未续展被抢注应该怎么办?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
·责令赔偿损失属于行政处罚么?
责令赔偿损失属于行政处罚么?按法律规定,“责令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在道路上行走或者是驾车的时候分神,或者是交通设置的损坏,就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书赔偿金额可以多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