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现今社会

现今社会,许多夫妻因为顾忌孩子的感受没有事实上的离婚,那么,在没离婚期间要抚养费怎么办,对于这类问题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就可向自己的父母索要抚养费,即使是没有离婚,对于孩子的相关义务还是由双方来共同承担,除此以外,有关机构还是会监察。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在没离婚期间要抚养费怎么办,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依法维权就可以获得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一方不抚养子女时,这一义务当然由另一方承担,且这一义务是依附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不能像债权债务那样进行追偿。父母一方不给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只能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诉请给付子女抚养费。在处理婚姻的同时,以夫妻一方的名义追索子女抚养费,主体资格至少有不符。
  
  
  抚养费的功能在于以金钱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提供物质保障,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这种功能体现在预付保障作用,在夫妻未离婚之前向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主张抚养费与抚养费的功能不一致。因此,你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诉请,极可能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一般会照顾你作为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多分割些共同财产。
  
  
  【相关知识】婚姻法对抚养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在没离婚期间要抚养费怎么办问题的回答,离婚对于孩子的成长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家长的这类做法存在合理性,但是,也会有麻烦事的出现,那就是一方如果不想对于孩子负责,抚养费拒不支付就会出现上述问题,且解决难度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诈骗15万元能判多少年?
      诈骗15万元能判多少年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一、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


·实习期上高速扣分吗
      实习期上高速扣分吗一、实习期上高速扣分吗在实习期,只要副驾驶位上有一个拥有相应级别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超过3年的驾驶员指导,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上......


·软件著作权查询流程是怎么样的?
      软著就是软件著作,很多人会给自己的软件著作申请软著权,申请的软著权的好处就是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防止别人侵权。申请成功的软件著作权是可以在正......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方法有很多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比较和平和温和的方式,当劳动者选择用协商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就是......


·司法鉴定的原则是什么?司法鉴定能做假吗?
      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提供的证据比较模糊或可信度不足,往往需要申请司法鉴定(包括法医鉴定、刑事技术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会计鉴定等),通过鉴定结果......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确定单方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单方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一、确定单方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一、银行积极开展股权质押,是对股价的认可水落则石出。当股市一路向上,搭不上这趟快车的银行分行或相关部门,......


·遗失物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遗失物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遗失物原始取得是超过招领公告期,没有人来认领,此时遗失物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规定是“原始取得”。因为此时依据的是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