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最基本的就是双方责任的确定,但是有关的工作人员会在存在合同签订后进行辞职,依据有关的法律签订合同后自己可以进行辞职,只要自己的手续办理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解决,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签了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理,对于这类问题解决会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几种选择:
  
  
  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首选的一种方式。
  
  
  操作注意事项:
  
  
  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项的,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单位可能会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员工应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留原件,非原件要有公司专管人签字)。
  
  
  3、索要离职证明书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
  
  
  操作注意事项:
  
  
  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的规定,如有约定,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
  
  
  2、书面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要求单位签收后个人留存一份。如果单位不签收,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单位寄一份,留存寄出的签收凭证,寄出凭证单上要写清寄出的是“离职申请书”。
  
  
  3、在通知期内应正常上班。
  
  
  4、积极办理交接手续,注意留存证据。
  
  
  5、向单位索要离职证明书,不给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辞职的发生没有一定的特定情况,只要自己依据有关的规定就可以进行辞职手续的办理,所属企业对于这类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利益的维护也会有着一定法律保障,所以对于辞职问题,只要自己合理办理就会解决,千万不能因为辞职问题而违规,那么,后果就会得不偿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


·入职半年辞退赔偿多少钱
      当代企业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并不罕见,甚至十分频繁,而劳动纠纷也是高发。最近就有网友提问,入职半年辞退赔偿多少钱?网的编辑......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的规定是应该按照劳动法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加班工资的支付,如果是在平时你来进行一个加班工作的延长......


·一、没有遗嘱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没有遗嘱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泄露也预兆着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对于内幕交易我国法律有着司法解释。......


·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吗?
      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吗?一、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吗?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具体理由如下: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


·犯罪中止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法律认定是怎样的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随着现在楼房越建越高,住房面积并没有越来越大。因此很多住户为了增加房屋使用面积,将物品堆积在阳台。也有很多家庭在阳......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代理,对于刑事诉讼,如果本人无法亲自上庭辩论或是对相关事务不了解,无法妥善处理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即代理人,其中代理......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人在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不需要交税,但是房屋在办理继承的过程中,......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申请文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