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拖欠信用卡5000能立案吗?

拖欠信用卡5000能立案吗根据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拖欠信用卡5000元可能不会立案,可以要求欠债人进行偿还。多次催还后仍不偿还的,可能会上征信系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此时立案只是民事立案,而并非是您以为的刑事立案。在恶意拖欠信用卡的情况下,如果数额达到了5万元,则此时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即使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果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话,则5000元也是可以立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驾驶校车超员有哪些处罚规定
      随着我国的交通事业的发达,我国的各行各业的交通使用率也在逐年上升。校车作为一个接送学生的特殊车辆,近年才使用在我国的学校中。那对这种车辆的超......


·民法总则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包括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国家性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也就是意味着人民......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有权解除,在以下情况可以直接解除: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


·何为非法集资诈骗行为?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很多人的生活都是比较富裕的,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人生活的并不好,其中有一部分人不思进取,利用违法手段去诈......


·租房合同纠纷诉讼费多少?
      租房合同纠纷诉讼费多少?一、租房合同纠纷诉讼费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


·起诉离婚一方不签字能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签字能怎么办你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你的法定权利;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现代社会,离婚的案件是越来越多,一般来说如果关于离婚的财产能够协商好的,就不用诉讼离婚,但是有的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在诉讼中确定孩子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全国每个地方的律所都不一样,一般会根据案件的争议标的额大小、律所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律所成立......


·附期限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附期限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一、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