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高速公路上醉驾定性

高速公路上醉驾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高速公路上醉驾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因此属于危险驾驶罪。
  
  二、高速公路上醉驾处理方法
  
  高速路上查出酒驾扣12分,需要驾驶人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恢复驾驶证资格,但是暂扣的驾驶证要过了禁驾期才拿得到。
  
  醉酒驾驶撞人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八种醉驾从重处罚:
  
  (一)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二)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三)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四)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五)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七)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高速公路上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酒驾上高速由于醉酒后意识不清醒,头脑不清楚,对路况判断不明确,可能造成一系列危险后果,发生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所以您要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关于更多高速醉驾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本站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未续签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未续签应该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异地处理违章是怎样处理的?
      异地处理违章是怎样处理的?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一不注意就出现交通违章的行为,如果违章在当地一般都比较容易解决,也不会有太多麻烦,但是如果我们......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


·房价虚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为了解决这个困境,我国出
      房价虚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为了解决这个困境,我国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意味着人们租房所享受的权益与买房所享受的权益是同等的,这个政......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是我们与对方或者与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重要凭证。那么合同种类很......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


·起诉离婚时间多久才能判下来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
      起诉离婚时间多久才能判下来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离婚问题时当事人必问的问题之一,毋庸置疑,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


·员工在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
      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


·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特点有哪些内容?
      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特点有哪些内容?一、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特点有哪些内容?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订立的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的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