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情况交强险赔偿?

什么情况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是属于我们国家规定的强制性险种,是所有的有车一族都需要缴纳的,所以每一辆车身上肯定都有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很广的,一般对于不是人为的,有意的事故发生并且有相应的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交强险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交强险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交强险虽然是我国的强制性险种,但是交强险并不是万能的。因为在交强险上面是有额度的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对于伤亡事故的额度最高是在十一万元,对于医疗费用方面额度最高是在十万元,对于车辆等财产损失方面额度最高是在两千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一般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民事诉讼做伪证后果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做伪证后果有哪些?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作伪证情节较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依然会面临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下......


·刑事辩护种类有哪些
      我们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这就是刑事辩护,它也是分情况的,......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一、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根据具体在哪里违章停车来判断。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故意伤害轻伤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轻伤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颅脑、脊髓损伤1.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


·该怎么确定债权债务管辖法院
      该怎么确定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现实中产生债权债务方面的纠纷,其实也是很常见的。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需要结合纠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解决,......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
      一、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


·现金的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遇到装修、买车等大额消费的时候,可能因为手头紧张而向他人借钱。即便是关系再好,借钱的时候也应该写一份借条,这个应该有债务人......


·内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有哪些一、内部行政行为有哪些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