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妻子出轨后写的保证书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吗?

妻子出轨后写的保证书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吗?你们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如果男方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为男方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李某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而生效。再者,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的民事行为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所以只要男方签订,你们之间的约定就有效。公正只是为合同有效再增加一道保障,即使不经过公正,该保证依然有效。另外,保证书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能无效。因为根据上面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能对婚内的财产进行约定,但是孩子抚养权不属于财产权利,不适合直接约定。但是,虽然孩子抚养权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信,如果以后在法院审理中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述约定的事实却是真实存在的,这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最后,如果有多份保证书,则以最后一次约定的事情为准。所以,不是保证书不是写的越多越好,而是内容对你最有利才行。后面新写的保证书会重置前面的保证内容,等于前面写的几次保证如果与后面有冲突的地方就无效了。婚姻中一旦出现出轨问题就避免不了离婚,即使另一当事人不愿意离婚,让出轨方签订保证书,在日后的生活中还是会因为以前的这件事存在种种矛盾,所以婚姻中出现出轨问题,离婚是必然的选择,保证书的签订应当是为自己争取一些尽可能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作为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很容易确定,就是债的当事人,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但是,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法院是否支持离婚赔偿金分期付
      法院是否支持离婚赔偿金分期付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分期付款的,因为民事诉讼案的赔偿款不会高于夫妻双方的现有资产的。财产分割上是分割现有财产,以结......


·动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得到补偿吗?
      不管是现在大多数人选择的产权房还是农村自建房,大多数都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很多人可能会有动迁是集体土地使......


·什么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什么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公司债券票面利率1、票面利率是指发行债券时规定应付的并直接印刷在债券票面上的利率,表示每年应付的利息额与债券面额......


·故意毁坏财物共犯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共犯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犯也会一起处罚,量刑标准在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情况,一般都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显而易见是基于法律的强制进行治疗,主要针对人群是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人群。进行强制医疗的主要原因是避免对社会造成危......


·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
      民事诉讼解封房产要多久民事诉讼解封财产所需时间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员工辞职应提交什么材料
      员工辞职很很常见的情况,但此时并不是说向单位说了辞职之后,就能马上走人的。还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提交辞职材料。那究竟员工辞......


·在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人人格主要是针对在某些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上的,因为公司作为企业的法人,企业法人可以使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对企业对外的债务承担所有的责任,基......


·高速追尾怎么索赔?
      高速追尾怎么索赔?一、追尾事故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及诉讼时效都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及诉讼时效都做了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