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外国人在中国酒驾被拘留以后不能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不予签发停留证件:(一)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二)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三)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四)不宜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或者签发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对相关的外国人也具有一定的管束和制约能力。相关的外国人在我国如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将对这类人处以相应的处罚,根据我国的法律。情况严重的还将对这类人进行相关的驱逐或相关的遣返决定,处罚这类人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车损险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碰撞、倾覆、坠落;②火灾、爆炸、......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购买的一种车险,如果上路的机动车被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购买的话,则此时会给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给予相......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的材料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商标十年专用期满时,要求延续其商标专用权,应当提出注册商标......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是什么?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一、离婚时年北京回迁房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年北京回迁房怎么分割?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


·在我国新车险政策中划痕险算出险吗
      在我国新车险政策中划痕险算出险吗有些新车在购买划痕险以后,由于不太了解划痕险的相关政策,所以只要出现划痕以后,就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实际......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法同居。纵向上,事实......


·土地使用者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


·取保候审阶段出国可以不?
      取保候审阶段出国可以不?不能,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当然不能出国,连去住所地城市以外的地方都要报公安机关批准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


·组合家庭三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
      组合家庭三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一、组合家庭三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一般是均等分割共有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