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婚前协议公证是必须的吗?

一、婚前协议公证是必须的吗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二、婚前财产协议怎么写要写好婚前财产协议要把握好以下三点: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2、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3、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书,可以说成为了当前比较热门的,但这并非是法律规定结婚的必要要件,因而是否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决定。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其实从很大程度上可以维护双方的财产利益,同时也能减少婚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商住楼既可以居住,又可以用来商用,价格相对较低。在这日益拥挤的城市里生活,商住楼有效节约了城市的空间......


·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有哪些
      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有哪些?土建工程是人类社会一项重要的工程学科,涵盖范围涉及到整个社会人员的安全保障、通信保障,各行各业。土建工程对于......


·贷款诈骗罪控告书怎么写?
      贷款诈骗罪控告书怎么写?一、贷款诈骗罪控告书怎么写?贷款诈骗罪控告书被告人范某某,男,_________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汉族,高中......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英烈名誉权的侵权法保护中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哪些?
      英烈名誉权的侵权法保护中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哪些?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


·浙江省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规定的是多少
      对于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和普通的诈骗立案数额还是有差别的,考虑到信用卡的具体消费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说是信用卡诈骗达到了2000元的情况......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就单个来说很多都可以受到很严重的处罚,那么如果都触犯了呢,醉驾无证驾驶肇事......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一、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