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一定有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三、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说,公司不续约到底是应该怎样赔偿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工作年限了,可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下,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最多也不会超过一年的,如果职工的工资永远都不是固定的,因为可能会有提成方面的工资,这样的话平均计算工资所得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者就业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就业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被认可,劳动合同的签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


·一、净身出户抚养费怎么算?
      一、净身出户抚养费怎么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


·工伤认定是公司赔偿吗?
      职工受伤后,在医院治疗期间就可以委托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对于职工来说,早点拿到工伤认定书就可以尽快的拿到赔偿。职工因工受伤的,需要自己先承担医......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


·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


·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在这个社会上,随着城市的不段进步,越......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新建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一、专利转让费用可分为三部分: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有多长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有多长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


·行政诉讼法院变更判决书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院变更判决书是什么意思?在行政诉讼当中,法院的判决也会有出现失误的情况,因为法院也有可能出现错误,谁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是在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