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是一辈子不可以考b2以上驾驶证。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有些司机来说,醉酒驾驶,他们仍然抱着一些侥幸的心理,认为可以逃避处罚,实际上一旦被公安机关发现,那么将会被吊销驾驶证,除此之外终身不能再考,即使是b照或者是c照都不能再考,因此提醒您,一定要约束好自身,不能醉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只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用于正当用途,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不涉及多人多次诈骗、欺诈目的的借贷关系,那么并不涉及违法犯罪。......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样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例如违章停车被罚款了、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了等等,若是对行政处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


·离婚时的过错方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因此,实践中对过错方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可以同时要求过错方做......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


·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哪些
      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哪些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数额
      交通事故一般来讲给他人造成的都是身体上的实际损害,但与此同时也会给伤者带来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就需要进行精神抚养方面的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


·老人无房无车如何立遗嘱?
      老人无房无车如何立遗嘱?一、老人无房无车如何立遗嘱?老人无房无车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个人合法的财产来进行订立遗嘱。至少其订立的遗嘱之中不得有......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一、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以孩子为被告;《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