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性侵犯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性侵犯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性侵犯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应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1、性交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强奸行为的内在属性。
  
  (1)主要有性交时未取得妇女的同意,性交当时征得妇女同意但是事后妇女因为其他原因反悔的,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2)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且客观上也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行为人本想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性交,但实际上未违背妇女的意志。
  
  (3)一般排除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性交的情形,这是对违背妇女意志的必要限制。但是行为人误以为妻子为他女而加以强奸的,仍构成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2、性交行为被强行进行,这是强奸行为的外在属性。这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从而违背妇女意志。
  
  3、实践中,应当注意三点:
  
  (1)行为人明知是精神病人或者程度严重痴呆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
  
  (2)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以强奸罪论处
  
  (3)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必要条件。
  
  (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妇女单独不能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
  
  (四)主观方面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二、强奸罪怎么判定之强奸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性犯罪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性犯罪不仅侵害到了妇女的合法利益,而且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种道德的沦丧,性侵犯的认定标准实际上也就是强奸罪的认定标准,他指的是违背妇女的意愿,通过一些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惩罚性赔偿损失的特点有哪些?
      惩罚性赔偿的特点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是指商家对消费者遭遇的除实际所遭受的损害以外进行额外赔偿,从而遏制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多少?
      现在每个人基本人手一张信用卡,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当我们在外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信用卡的安全性能如何是我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果信用卡......


·国家赔偿费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赔偿费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国家赔偿费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


·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办
      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办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则仍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此时只不过在一定......


·故意伤害罪被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被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被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有哪些?1、被害人实施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或事实的。主要表现在犯罪......


·司法鉴定申请书谁发起,司法鉴定的流程?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运用科学的手段为案件涉及的问题提供事实的鉴定,司法鉴定为案件的诉讼可提供有效的证据,是司法诉讼中常见的一种证据方式。写司法......


·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有结婚肯定就有离婚,通常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或者一方有不可饶恕的错误时,才会选择离婚。此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


·未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如何证明
      一,未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如何证明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


·审查起诉叫被告人书写辩护词吗?
      一、审查起诉叫被告人书写辩护词吗?审查起诉阶段是不会叫被告人书写辩护词的,被告人一般被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