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时如果没有能力或者不想抚养子女的话,可以主动放弃子女,子女抚养权由另一方掌握。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往往是会有争议的,但是也有就是男方或者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子女,那么当其中一方主动放弃子女的抚养权的时候,那么子女的抚养权就由另一方掌握,而抚养方可以提出对于子女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的相关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一、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只有销售伪劣产品做法的,做法人须明知所销售的是伪劣产品方能构成销售伪劣产......


·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


·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各国破产法都会无一例外地作出......


·寻滋事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寻滋事罪批捕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


·阳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我国对于不同的犯罪制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某一些犯罪的量刑标准也会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抢夺罪就属于这样的犯罪,会因为犯罪地的不同......


·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一、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找不到对方的人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
      夫妻离婚的时候经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甚至还有直接找不到对方的人的情况出现。那在后一种情况下,作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应该要怎么......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可以,但是离婚诉讼的人身不可替代性决定,不能委托代理人出庭而当事人自己不出庭。但是如果仅仅想问是否可以委托......


·如何算股东的出资比例?
      如何算股东的出资比例?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


·建造师行贿后必须注销吗
      一、建造师行贿后必须注销吗?建造师在中标后行贿犯罪还在有效期内肯定不能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 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


·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
      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在于不得存在违法的条款,或者协商的情况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