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公民可以提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都可以进行转让。公民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合法的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主要就是包括以上三种了。其中划拨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比较特殊,不仅不需要支付任何的土地使用费,而且在使用年限上也是没有任何的限制的。其他的出让和转让的过程中都会围绕着土地的使用而产生一系列的费用,当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一样,使用的时候的权利也有所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当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财产的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而遗产的继承又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般的遗产继承会根据遗书上写的内容来确定,当遗书上没......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如今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并没有减少。在医疗纠纷诉讼问题上,很多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并不是非常了......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什么?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


·原始股权投资骗局的特征是什么
      生活当中的各位股民应该说对于在股票市场当中的原始股应该都是比较熟悉的吧,因为在股票市场当中其实都是把公司在没有上市之前发行的那些股票称之为原......


·个人欠钱没有借条怎么办?
      个人欠钱没有借条怎么办?如果借钱没有欠条,那就需要当事人补充证据来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的真实存在:第一,可以找债务人协商,那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进行......


·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具体有哪些
      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具体有哪些国家近几年对于医疗报销的力度不断加大,那么,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


·什么是刑事拘留
      什么是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