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祖父母、外祖 父母;
  
  (2)兄、姐。  
  
  依照《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 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
  
  在诨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 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设立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1.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作监护人。  
  
  2,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作监护人。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作监护人。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作监护人。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作监护人。  
  
  3。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民法典》规定是未成年人父、 母所在单位(当夂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由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指定〉,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指定单位为解决监护争议依法指定监护人时,只需将指定结果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 通知被指定人,该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应依法承担监护人的职责。但是,主管组织的指定,不是终局性的。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诉诸法院裁判。  
  
  如果被指定人对该指定不服的,应当在接到指定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指定监护人的原则采取特别程序进行审理,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法院为指定监护时,原则上应依顺序并同时考虑是否对被监护人有利。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27条第3款或者第28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监护人需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还要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等等。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如果监护人不负责,没有履行对监护人的合法义务,其他拥有监护权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取消其监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能否公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能否公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能公诉,我们经常看到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一、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


·电动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电动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电动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是什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


·职工自动离职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职工自动离职的手续是怎样的自动离职也是要走程序的,具体如下:离职周期: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


·有关财产权信托争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托争议是学术上存在的有关信托财产在中国与美国等存在的不同。我国信托的财产所有权是属于委托人的,受托机构只是代为看管,所以我国的信托机构不具......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数额是多少?赔偿数额是根据造成多少损害就赔偿多少的原则来处理,从理论上讲,汽车交通事故的当事各方都可以成为民事......


·对方欠钱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有借条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申请调解可向所......


·公民的行为如果是在法律规定
      公民的行为如果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的话,那这样的行为一般都是受到保护的,日后产生纠纷自己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对于购买集资房这样的活动来看......


·起诉离婚开庭前调解吗?
      起诉离婚开庭前调解吗?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一、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解释,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