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2023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法律有哪些规定

2018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有关的部门有着明确法律规定,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的了解,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人们对于具体的问题解决会有着一定的歧义,从而加剧问题解决的难度。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要寻求有关人员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为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为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需要对未成年人指定法定监护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亲,但是如果父母亲去世或者不具备监护人的能力......


·草签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有哪些?
      草签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有哪些?1、内容不同:草签合同一般只列必要条款,比正式的合同要精简得多,正式合同规范比较详尽;2、法律效力不同:草签合同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房产析产怎么办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一点是,离婚的法律后果中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法律上离婚将会对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房......


·现在购买五险一金已经非常有普遍性,对于大多数来说,五险一金都
      现在购买五险一金已经非常有普遍性,对于大多数来说,五险一金都不是很陌生,对五险一金的大致构成都有些了解,但是对于很多私营企业来说,给职工购买......


·公司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公司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当某公司因为施工等原因欠下债务时,债权人就会选择与其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该确认书是对其还债的一种保证,应该按照规......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


·行政裁定作出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裁定作出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裁定作出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1、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法定救济途径届满后的3个月之内,根据《......


·公司安排考核,被降薪是合法的吗?
      公司安排考核,被降薪是合法的吗?公司为调整职工人员结构,一般会安排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年度考核作为指标,要是考核指标不达标的,那么员工可能......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签订合同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了违约,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会向另一方......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省××服装厂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厂长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申请人持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