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是逆向行驶扣几分?

什么是逆向行驶扣几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在普通道路上逆行是3分;高速公路上是 6分。1、逆向行驶,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2、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3、违法停车被照相,当地没有记录你的驾驶证,建议你找平时不太开车的朋友的驾驶证去接受处理.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果说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重新开始计分。4、现在公安交管信息网在公安内部已经是全国联网了,无论你是在那里违犯交规,当地的交警将你违犯交规的信息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网后,电脑自动扣分.如果说不按时交纳罚款,你当地驾驶的车辆会被电脑锁上,无法办理车辆年检的手续.公安交管信息网直接受公安部监控,当地交警无法帮你解锁。5、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驾驶证会一次被扣12分,还要按照罚款金额的3%/日收取滞纳金。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综上所述,车辆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指定方向在道路上行驶实际上就属于逆向行驶了,而逆向行驶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不负责也会对别人造成危险,尤其是在车辆速度比较快的情形下产生碰撞后果就是很严重的事故,所以对逆向行驶的处罚必然是扣分和罚款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纠纷中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
      离婚纠纷中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一、离婚纠纷中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1、离婚的再办结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2、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


·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
      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以及信息。作为企业赖以生存的力量。侵......


·嫖宿幼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


·政府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政府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政府行贿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现在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都是把员工的工作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是非常普遍的,一旦遇到工伤以后,......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1、伤残金(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


·国家法律哪条是重婚罪?
      一、国家法律哪条是重婚罪?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吗?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吗??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代理涉外仲裁业务中律师应注意的问题?
      代理涉外仲裁业务中律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随着世界化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国外的贸易和交易中,涉外业务也会遇到麻烦遇到纠纷,因此就......


·哺乳期员工被辞退补偿金是多少?
      哺乳期员工被辞退补偿金是多少?一、哺乳期员工被辞退补偿金是多少?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