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多少天?一、在我国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多少日?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对于多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但当时有意见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同于犯罪,对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是以教育为主的警示性处罚,并非时间越长效果越好,且执行行政拘留的成本高于其他处罚种类。所以,建议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宜过长。经过您讨论,决定通过立法严加限制对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期限,将合并执行期限的上限缩短为20天,这也与刑法数罪并罚制度中“有期徒刑合并执行”的原则相吻合。最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确立了“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哪些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 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 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多少天?在收到行政拘留的通知后,如果认为处理的不得当,那么,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对判决重新审议,如果行政复议也不满意的话,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让法院给自己一个合理公平的处决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撤资是可以撤的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撤资是可以撤的吗?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撤资是可以撤的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主要原因如下:根据......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作用?我们能经常会在新闻里看到某某大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期待早日走出困境的内容,那我们也不禁好奇了,这个申请......


·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精神障碍是精神病学的范畴,在司法鉴定中有着重要地位,因精神病患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做好对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工作,是体现司法公正、履......


·2023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
      2023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


·赌博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赌博罪
      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朋好友都会欢聚在一起,而在这时候,打麻将、打扑克就成了最主要的娱乐项目,但这并不构成赌博罪。那么,对于赌博罪究竟应该如何......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


·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
      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一、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投毒后解毒的是犯罪既遂。投毒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既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要看......


·现在有不少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购房,毅然决然的选择将房子写
      现在有不少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购房,毅然决然的选择将房子写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面避免日后夫妻之间因为房产产生纠纷。那......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


·延长审查起诉的次数是多少
      一、延长审查起诉的次数是多少检察院延长办案期限次数一般为两次。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


·车祸要赔对方误工费吗?
      车祸要赔对方误工费吗?车祸要赔对方误工费,不需要赔偿对方误工费的除非是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并且对方开的车子不是营运性质的车辆。其他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