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也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要预留给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会自动续签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租房的续签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3、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5、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6、合同的解除权;
  
  7、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关于场地建筑的归属问题等。
  
  虽然是续签合同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的利益。
  
  综上所述,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约定,在不想续租时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选择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避免因未按约定时间提前通知出租人而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承租人合同到期未续签仍继续租赁时为不定期租赁,原合同依旧有效,出租人解除合同则需提前告知承租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银行方面的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银行方面的协议怎么写?对于债权债务的问题,很多人都一定会认为债权债务只能是两个人之间可以产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其实在日常实践中......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一、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是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是合同当中约定的法院进行管......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程序: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


·分公司合伙协议有效吗
      无效,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


·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判缓刑?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另外,是否判处缓刑跟犯罪嫌疑人是不是退休人员也没有任何的关......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
      毒品是罪恶的源泉,不仅对吸毒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使其经济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而且由于吸毒引发的盗窃、抢劫等恶性案件众多,使社会公共秩序和......


·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
      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双方都应当保存借条的原件,在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当中,双方就会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或者是协议,如果没有签订这个合同或者协议......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一般会经历成立期、成长期、高峰期、衰退期、退出期等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总会有一些重大事项......


·一、 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一、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离婚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离婚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