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务公司法人法人变更流程

劳务公司法人法人变更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需要准备的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更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劳务公司在确认变更后,准备相关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再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继承法规定小产权立遗嘱有效吗
      继承法规定小产权立遗嘱有效吗一、继承法规定小产权立遗嘱有效吗?小产权房做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的保障。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醉酒驾驶取保罚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醉酒驾驶取保罚金标准是否有规定?醉驾案例当中的罚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而且罚金的多少和取保候审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关系,罚金是法庭在审判完毕之后对犯......


·酒驾处罚标准2023扣分一般扣多少?
      酒驾处罚标准扣分一般扣多少?不会扣分;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


·公证遗嘱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公证遗嘱失效的原因有哪些?1、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


·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之所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那......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是作为此罪量刑情节存在的,由于此时的犯罪数额已经很大了,因此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不会在最低档判刑。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一、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捡到一些他人遗失的物品,有的人看到其有一定价值,于是占为已有。在道德层面上讲,人们捡到遗失物......


·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你知道无效婚姻吗?实践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无效婚姻女子该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的法律责任1、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