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醉驾多少毫升违法?

一、醉驾多少毫升违法?
  
  
  酒后驾驶不仅对公共秩序及他人存在危害,酒后驾驶者还会受到处罚,分为酒驾和醉驾这两种,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二、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1、酒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ml,小于80mg/100 ml(即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酒驾。
  
  有以下处罚标准:
  
  (1)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
  
  (2)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
  
  2、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有以下处罚标准:
  
  (1)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哪些情形下酒后驾驶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由此可见,我国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很大的,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待酒后驾驶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再如何严厉惩处也不为过。希望各位司机朋友们时常把生命安全放在出行第一位,不要一时贪杯偷懒就不负责任上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都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排除执行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排除执行情形有哪些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但是当租赁权和抵押权并存时,两者的对......


·共同挪用资金数额如何定
      共同挪用资金,数额规定:其一,行为人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除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其他一般合法性活动的,如果每次挪用都在三个月以内归还的,......


·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
      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由用人单位赔偿,在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工伤事故当中,出现了法律关系的竞合。那么当事人在,这种竞合的关系当中可以获......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自行车逆行是违章行为,按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5至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1、主体要件。......


·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吗
      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吗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会同个人或者企业起纠纷,当纠纷比较复杂或者专业时,当事人一般会请律师进行解决,这时......


·合作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合作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按有关法律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收益是共同享有,可以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它的保护期是以最后一个死亡的著作人之......


·代位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由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最高院关于继承法意见中28条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咋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咋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


·公司法人变更后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责任由谁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往往被称为公司法人。每个公司都会设立一位法人,我们知道,公司作为法人组织,独立行使民事行为、再提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