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法院主导并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申请国家赔偿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由于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或公共权力时给予违法行为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5、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6、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综上所述,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维权救济的手段很多,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手段。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不法侵害,导致错误羁押的,被无罪释放后可以找有关部门赔偿。这里要注意一个时效方面的限制,提出申请的最长时效是两年,过期失效。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二人一人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注册公司在运营时,首先要确定公司地点,大多数的注册公司在确定地点时一般与房屋所有者的意思达成一致,以租赁的方式获得公司办公场所。那么,在于房......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是怎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赔偿项目如下,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1)......


·应该怎样查网签合同备案?
      应该怎样查网签合同备案?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进行查询,正常购房流程是先网签购房合同,然后在去房管局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


·法院对缺席人怎么判决的 一、法院对缺席人怎么判决的?
      法院对缺席人怎么判决的一、法院对缺席人怎么判决的?被告缺席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当事人一方无故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对一方当......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可以调解吗?
      公民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大都通过诉讼的手段,在法律的界定下化解纠纷,这无疑是当前最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当然也有一部分民众在诉讼发回重......


·被委托组织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被委托组织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处罚?一、被委托组织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处罚?被委托组织人员玩忽职守最轻会被判处拘役,具体处罚如下:《刑法》第三百......


·对于危害安全驾驶的人员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人们出行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私家车、公交车、电动车、自行车等等,其中公交车是非常的受欢迎的,有环保、省油省钱省心、安全等很多的优......


·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吗?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劳动者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后可能会觉得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不太适合自己,于是......


·冒充什么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冒充什么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一、冒充什么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关于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呢?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轻易解除的,劳动关系建立的长短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年限来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