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结婚本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事

结婚本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需要钱的。双方在还没有结婚前都有属于自己独有的财产,其中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于不动产都会有实名制,不会存在财产不明的情况。那么,针对动产在结婚后有可能存在财产纠纷,很多时候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办理财产公证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婚前财产公证针对的大部分对象是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未婚男女,当然已婚男女也是可以办理,只是相对未婚要麻烦很多,不能涉及婚后的财产。然后,是不允许找人代替或者委托他人,也不能一个人去办理,必须要两个人一起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由公证处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严谨性进行审查。其次,双方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本,而已经结婚的夫妻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还需要带上结婚证。另外还需带上婚前的动产和不动产的相关证明,作为婚前财产的依据,以及双方达成的财产基本情况的协议。最后,待上述都准备好后,由公证处受理,公证员当着两人的面进行财产审查,防止协议的不真实性,并告知其协议生效后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两人一起配合公证员做好笔录,确认无误后,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签字。自此,婚前财产协议生效,婚前财产公证就待审批下来,双方只需要拿着收据单在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就可以了。婚前财产公证国家也没强制办理,看个人意愿,这只是确保两人在结婚后发生纠纷时,能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之后结婚证的领取也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但是综合实际情况来看,其实我们还是建议男女在结婚之前最好就彼此的财产进行一个协商约定,之后最好也进行公证,这样做至少可以加强协议的效力,从一定程度上来看,其实也可以对协议的效力有保障。尤其是在日后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争议的时候,之前订立有相关的协议,那么解决争议的时候,也就能有一个处理的依据。而要是在婚前,其实男女双方并没有什么重要财产或者财产的权属是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其实就没有多大的必要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双方:出让方:注册地址......


·死刑刑事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死刑刑事政策是怎样规定的?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刑法应运而生,在刑法中规定了多种罪行,不同的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


·母亲未抚养费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
      母亲未抚养费是否违反有关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


·司法实践中转继承不包括父母吗
      司法实践中转继承不包括父母吗?转继承的对象包括父母,继承开始后,如果发生转继承,需要以下条件: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新闻和网络等等传播方式都能够看到很多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例,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方和肇事方都是很糟糕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保......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样赔偿?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样赔偿?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受伤,一般属于工伤。工伤发生后工人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批准后去具备一定的......


·刑罚是什么意思
      一、刑罚是什么意思刑罚: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人严厉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


·土地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为国家所有,只有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根据使用者对土地不同的使用方法,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三种,均从取得之......


·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
      当今社会,因为夫妻关系不和,吵架离婚的例子数不胜数。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了。再恩爱的夫妻,也有也有过不下去日子的一天。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