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平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平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平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响应上级号召,拉动地方经济全面发展,增加居民生产生活水平,甲方需征用乙方的土地一宗。经村民组同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征用的乙方土地,位于 ,其四址为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合亩 分。
  
  2、乙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征用行为已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每亩 元。包括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土地补偿费等。
  
  4、付款方式。土地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5、甲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享有完全的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甲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等权利,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乙方无权干涉。
  
  6、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7、乙方应无偿协同甲方并向甲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及一切方便,但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乙方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宗土地。
  
  9、乙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村民的签字附件和该宗土地平面图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交,乙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0、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村民代表签字:
  
  村委会盖章:
  
  当今社会中,国家也会开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那么在这过程中也可能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如果农民被征收了土地后,会给农民的自身权益造成影响,所以国家也会按照当地颁布的政策去支付征收补偿,如果在进行补偿款发放时有不合规的地方,也可以到当地政府进行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员工辞退有工资发的吗?
      员工辞退有工资发的吗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除了工资之外,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


·司法鉴定的对象和种类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对象和种类是什么一是人体或与人体有关的物质如血液、精液、唾液、尿液、毛发、手足印、口语音等;二是存在于自然界的各种物质或环境、地理、......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该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判刑标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有时不止一个,刑法上将这样的犯罪称为共同犯罪,那么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强奸罪共犯的怎么判刑?我们将在下文为......


·节假日加班是不是自愿的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了
      节假日自愿加班的话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这点不同与行政拘留,这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并且法律规定有期限限制。那么刑......


·新婚姻法 房产 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房产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这一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能。8年的规定是1993年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被2001年的新修改的婚姻......


·隐名股东怎么维护权利?
      隐名股东怎么维护权利?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


·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一、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会减少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


·什么情况下非法拘禁会判死刑
      关于非法拘禁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构成犯罪。而此时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可能人们比较想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