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被告如何打赢离婚官司
6.nj64.com 姜春律师
2018年被告如何打赢离婚官司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四、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如果被告想打赢官司,技巧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就是证据。因为法院讲究的就是证据,在接到法院的通知书后,首先要整理一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对对方不利的证据,在开庭的时候一定不要紧张,因为紧张让自己大脑一片空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赔偿
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赔偿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问题,您的关注度都很高,尤其是集体土地,因其涉及土地性质特殊、涉及群众面广等特点,更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保安服务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问题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处理一般针对的都是属于共同的房产,作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而对房产作出处理之后,可能会涉及......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人人都可以参与到股权投资行业,也可以成立股权投资企业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进行投资活动。对于这种比较时兴的新型企业......
·在我国夫妻离婚没有要抚养费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没有要抚养费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哪种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哪种情况下不允许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是
一、工程重大安全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是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一)、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一、婚后买房接受父母资助离婚时可否主张归还?
一、婚后买房接受父母资助离婚时可否主张归还?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单独出资首付,这笔如果父母有书面约定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对方在离婚分割住房产......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不可避免的使一个家庭分裂,在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是争议的焦点。在离婚以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探视权,那么法律对于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有什么区别
在法院进行相关诉讼案件的处理之前,相关当事人应当诉讼向所有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以免在诉讼时无法明确诉讼的含义。那么,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