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驾驶员一般和多少酒醉驾?

一、驾驶员一般和多少酒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就是醉驾。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常成年人,如果喝普通啤酒不能超过五分之二瓶,即不能达到256毫升,50度以下的白酒不可以超过五钱,红酒不能超过二两(少半杯),这个标准通常被认定为是否属于酒驾的“生命线”。而一般酒精在体内的代谢存在一个人体代谢半衰期,就是喝酒后3个小时左右,体内酒精含量下降一半,6个小时后可能又下降余下的一半,以此类推。所以市民喝酒时即使酒后不马上开车,也不要喝太多酒,更不能喝得太晚,因为如果当时喝酒过量,醒酒的时间就会越长,对身体的伤害也会更大。每次逢年过节难免会比平时应酬多些,在应酬的场合喝酒是一定的,真的有喝酒的情况,在现在科技发达的社会还是叫个代驾会更安全些,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社会道德,建议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文明好司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警扣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交警扣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如果交警扣车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执法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交警扣车,理由正当,程序正当,手续齐全的,这属于正常......


·哪些情况可以被辞退202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必须要办他项权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必须要办他项权证吗?现在社会购买房屋,它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购买房屋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大笔的房款,毕竟现在的房价都......


·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该怎么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该怎么确定?在当代有不少的企业为了加强与合作单位的联系,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的办法获得其股份,从而成为合作单位的股东......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示例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示例1.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例一:甲 方:______乙 方: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抛物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抛物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目前高层安全通道的搭设都是6米,因为上面每10层要搭设水平安全防护大棚,悬挑长度也是6米高空坠物危害严......


·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注意哪些问题?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


·交强险里面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第八条在中华人
      交强险里面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