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他项权登记。
  
  
  登记要件
  
  
  天津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土地使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两份);
  
  
  抵押合同(原件两份);
  
  
  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注:“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是指: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屋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
  
  
  备案。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
  
  
  定的除外。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收费项目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抵押登记按抵押金额双方各交纳0.5‰
  
  
  工本费: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 每本10元。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
  
  
  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二、办证程序
  
  
  受理申请并出具收件收据;
  
  
  权属审核;
  
  
  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
  
  
  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权属证书。
  
  
  办证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后7日(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在现在这个法制社会,任何的诉讼活动,他都需要一个证据来提供,只有拥有了证据才能够证明相应的事实,法院才会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同样的房屋或进行抵押的话,需要办理他项权证,这个他项权证实际上就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一种证据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生效的预约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生效的预约条件是什么?如果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


·股东情况什么时间披露?
      股东情况什么时间披露?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进行公告。根......


·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
      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一、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遗嘱人可以将自己原来订立的遗嘱予以撤回,......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就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而计算误工费就必须......


·员工非正常离职有工资吗?
      员工非正常离职有工资吗劳动法中非正常离职是可以拿到上月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


·担保人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行使?
      担保人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行使?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的履行中,为了使当事人可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国家规定了抗辩......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否合法?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合法,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


·不动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专用术语,指的是产权人以外的人员对不动产所拥有的权利,比如抵押权利等。一般来说,不动产的债权和抵押权利是同时存在的,......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我们都知道,公司股东对自己拥有的公司股份可以进行有偿转让,放弃自己对公司股份的拥有权,以合适的价格转让给他人,使他人......


·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不足两万怎么处罚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


·工厂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工厂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