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什么是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 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 第1款第7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去社保局怎样办理丧葬补贴手续
  
  
  一、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
  
  
  1、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3、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
  
  
  4、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的材料
  
  
  参保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领取手续。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2、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死者的身份证或销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5、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死的家属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丧葬补助金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支付,还要补偿死者6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对于死者的家属如果要让用人单位赔偿补助金的话,一定要到当地相关部门问清楚各种条款,这样才能更好的要回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解除施工合同协议书条件是什么?
      解除施工合同协议书条件是什么??一、解除施工合同协议书条件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该如何处罚
      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一般是在200-2000元之间进行罚款;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那么除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外,同时还需要在15日以下对......


·在人们日常工作中
      在人们日常工作中,每天都会遇到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其中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问题。在当事人由于事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用人单位应担补偿......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


·母亲死亡后财产怎么分割。如果立有遗嘱
      母亲死亡后财产怎么分割。如果立有遗嘱,那就直接按照遗嘱进行分割财产,没有遗嘱则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财产的继承权是那女平等的,并不是以......


·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
      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出轨、家暴等问题而选择了离婚,在我国,出台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调整婚姻关系,但是,因为新的婚姻问题层出不穷......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作为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才行,否则的话不能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最终做出的判决就是会对其不利。而在提交材......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此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情况来确定。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