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怎样判定的
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
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三、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高空坠物的赔偿、处罚规定是由侵权行为法所规定的,民法总则虽然是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侵权行为法也需要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款,但是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是没有规定的。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根据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加以判处。
民法总则中对高空坠物责任的法律追究,根据侵权法中条例在对具体事例进行分析后,确定责任的主体是由人造成的还是由于建筑物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在鉴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方后,如果是建筑物的质量问题,那么责任方一般就是该小区的物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民打架报案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所能解决的事情都必须是在法律能管理的时间限度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再去要求国家机关的帮助就不会再被受理了,所以一旦出......
·工程质量其他保修事项有哪些
工程质量其他保修事项有哪些?随着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楼房需要重建,也有许多高楼大厦将被建起,在楼房建筑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对......
·侵权行为管辖高空坠物怎么规定?
高空坠物的现象其实是非常的多的,高空坠物往往都是因为人无意造成的后果,高空坠物的现象一旦发生造成的伤害往往都是非常大的,所以说我们国家的侵权......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什么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什么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吗?是要购买社保的;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
·能否探视要听孩子的
能否探视要听孩子的,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探视不利于孩子成长,人民法院可以终止其探视权,探视权的行驶,一般应当协商......
·犯罪分子贩毒3斤判几年?
犯罪分子贩毒3斤判几年?可以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