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罚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摩托车逆向行驶已经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撞人致重伤,则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扣留摩托车并相应的罚款。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如果摩托车逆行撞人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知识拓展: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分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追尾交通事故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实际生活当中,如果逆向行事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多的,因为毕竟它是一种违反我们国家交通法规的行为,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罚款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几百元左右,另外一种处罚方式就是扣分,扣到一定的分数,就不能够再驾驶机动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安徽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要求
      我国对公民的保护权益十分健全,对于当事人的各类法律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征地是政府进行建设时征收的土地,那在征收这类土地时,主要的补偿标准时土......


·确认劳动关系后能补缴保险吗
      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说是保护劳动者当事人权益的前提。由此可见,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本身就是司法实践中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至少为十五年,养老金可按月退休后发放。如果间断付款导致累计付款年限不足十五年,则只能领取一次性养......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在实践中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当成立了一个公司,不管规模的大小,各部门都应该有相应必要的职务人员,而是在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对......


·不具备法律作用
      不具备法律作用,因为驾驶人的信息交警手持设备只要深入身份证号码均可查询,支付宝保存和提供证件图片或文字信息毫无意义。按照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


·债务纠纷中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它们区别就是连带保证人直接对这个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一般担保人对这个债务人在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没有钱的情......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一、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


·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哪些?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财产,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


·金融贷款诈骗怎么解决
      在案发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境外遭受诈骗行为侵害的,应该立即向我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请求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