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1、融资原因
  
  
  (本内容写明融资主体、融资事由,如×××企业为承建×××项目用于×××款项特申请融资)
  
  
  2、融资额度及期限
  
  
  (本内容写明需要融资的额度、期望融资的期限)
  
  
  3、融资抵押物
  
  
  (本内容要详细写明用于本次融资的抵押物是什么,无论是土地还是楼房,都要写明抵押物数量有多少、评估价值有多少。如果是抵押土地,要标明土地证号码;如果要抵押楼盘,要标明预售证号码或者房产证号码和楼盘所属的土地证号码。另外还要说明抵押楼盘的土地是否已经做抵押)
  
  
  4、融资用途
  
  
  (本内容要详细写明融资的具体用途,并给出一个大体的计划,比如支付工程款多少、安装费多少、偿还欠款多少。融资用途一定要真实)
  
  
  5、还款说明
  
  
  (本内容要详细阐述用户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的款项来源,要对每一项还款来源给出大约的金额和时间,比如一期住宅销售在××年××月可达到销售收入××元人民币,可以专户存储优先用于偿还,××收入在××年××月可达××元人民币,用于第二还款来源等等。最好有一项以上还款来源)
  
  
  二、企业间接融资手段有哪些?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特征:长期性、不可逆性、无负担性;
  
  
  2、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期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特征:短期性、可逆性、负担性。
  
  
  综上所述,企业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如果资金链出现问题,企业可以进行融资。如果向银行贷款的话,应该在融资申请书中重点注明融资的事由、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及担保人等。如果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该注明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号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联系区别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主体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


·总公司迁入分公司股东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总公司迁入分公司股东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总公司迁入分公司股东决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会议召开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3、参加会议股......


·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
      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一、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贩毒一般不会查亲属。法律只是追究贩毒人的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如今人们在购买新房之后,往往会花大价钱来对房屋进行装修,当然装修肯定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的,但由于这算是比较专业的事......


·委托律师借条起诉费用多少?
      委托律师借条起诉费用多少?委托律师借条起诉费用为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费用缴纳情况需要遵守以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


·被害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抗诉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抗诉向谁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


·2023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
      在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


·2023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是怎样的?
      2023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是怎样的??一、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调整了二手车交易的征收率,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借款利息的约定有哪些要注意的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


·合同一概自成立时即生效吗?
      合同一概自成立时即生效吗?合同并不是成立后就生效的,两者的适用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一,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